两会声音(2006年3月13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听证涨价 应先审计 “听证会似乎就是涨价会”。全国政协委员何志尧建议,应规范价格听证会,凡涉及涨价的听证会,要先进行企业效益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何志尧委员说,现在的价格听证会越来越多,其特点是听证会上赞成价格上涨的涨声一片,结果是逢听必涨,价格听证会似乎就是涨价会。为此,他建议,今后凡涉及涨价的听证会,要先进行企业效益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药品专卖 杜绝回扣 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认为,遏止高药价的良方是建立药品专卖制度。 储亚平委员说,当务之急首先是由全国人大立法制定《国家药品专卖法》,废止现行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用法律制度保障国家药品专卖的实施。并成立国家药品专卖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药品流通企业的职能、国家发改委管理药品批发和零售价格的职能,移交国家药品专卖局,由国家药品专卖局对授权经营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监管,核定药品生产成本,确定药品采购价、批发价、最终零售限价。 “药品专卖局按照垂直管理的模式在各省(区、市)、地级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统一负责药品的进口和批发;收回现有药品批发经营执照,非经药品专卖局授权许可禁止任何商业机构经销药品。”储亚平委员说,国家药品专卖局采购批发差价由人大立法监督,控制在抵消药品专卖局支出的保本微利范围内。这样,药品直接从药厂经过专卖局走到医院药房和药店再销售给病人,就可以砍掉因为多级代理、多级代表、招标中介,以及在政府和医院药品招标中所产生的巨额加价和不良成本,同时保障药厂和医院的合理利润。 个人信息 贩卖当罚 孕妇张女士碰到了这样的怪事,孩子还没出生,可做胎毛笔的厂家就已经找上门来。针对这种现象,中国民主建国会递交提案呼吁,贩卖个人信息应处以刑事处罚。 “我国竟然出现了明码标价售卖个人信息的网站”。民建提案说,一些企业利用非正常渠道获得的个人信息兜售产品,严重扰乱他人日常生活。同时也破坏了商业秩序。 针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薄弱现象,全国政协民建界别的委员提交了《制定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法》的提案,要求通过制定法规,对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采集、使用、营销等作出明确限制,处罚触犯法规的行为。 ·据《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