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吁循环经济促进法应尽快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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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王勉、季明、顾瑞珍)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部分代表呼吁,我国应该尽快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便更好地协调经济发展、资源 利用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法制保障。 我国目前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律主要有《清洁生产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专门规范企业等清洁生产的法律规范。除此之外,还有环境保护法、水污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柳州市市长陈向群说,已有的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质量有待提高,一些规定也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够强,同时若干相关的法律之间还存在着不够协调等问题。因此,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制定一个能够统领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史振华说,循环经济促进法至少应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二是经济激励手段和措施;三是其他激发民间自愿行动的手段和措施;四是政府和有关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