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毕业生毁约金需要制定上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1: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新华社哈尔滨3月12日电由于对社会需求了解不够、缺乏职业规划等原因,大学生第一次择业准确性往往很小,毁约事件频繁发生。为了避免人才流失,现在不少单位开始提高毁约金,从原来的两三千元涨到了四五千元,甚至还出现了数额高达几万元的毁约金。

  毕业生毁约金数额法律一直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原来的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书中,毁约金金额一栏是没有上限的。关于毁约金的话语权一直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学生在毁
约金的收取标准上根本没有发言机会。

  不可否认,公司招聘涉及很多环节,时间、精力、成本投入都很大,不少学生“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肆意毁约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所以毁约方付给用人单位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是无可厚非的。但对这种“霸王条款”,很多学生还是叫苦不迭。

  对此,哈工大就业指导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就业协议并不是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并不具有太大的约束效力。如果有关部门可以对毁约金数额做出相应规定,学校在进行就业指导工作的时候就可以有章可循,最大限度保护劳资双方的利益,尤其是学生的利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