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博士省选调生可直接安排副县级职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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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1:29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3月13日电 (记者 王阿敏) 记者13日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河南选调生新政策已出台,博士省选调生的职务安排,可以直接安排副县级。据悉,河南省计划安排选调235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200名,博士生35名。 近年来,河南按照"近期备用、中期强化、远期储备"的总体思路,大力培养积蓄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并以选调生工作为突破口,把选贤的目光投向全国,直接从全国高校
河南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选调生工作是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选调生一般应为当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要是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并注意选调女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对符合条件者,坚持按照程序选调,保证选调工作公开、严密。在笔试和面试中,全程实行阳光工程。 据了解,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省选调生原则上分配到缺编的乡镇工作。乡镇暂无编制的,也可分配到县(市、区)直党政机关部门,但必须先派往乡镇锻炼两年。分配到乡镇工作的本科省选调生,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一般安排副科级职位。分配到乡镇的硕士省选调生,直接享受正科级待遇,有条件的将安排乡镇党政副职;工作满3年后,对表现优秀的,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博士省选调生的职务安排,不参加笔试,可直接安排副县级职位。 该省还明确规定,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身份。今后县级以上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都将结合岗位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经过组织考察,直接从在基层工作满两年以上的省选调生中挑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