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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推出廉洁自律“十不准”严律基层村级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1:3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3月10日,徐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据悉,该“十不准”规定为:一是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二是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三是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四是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
大办,聚钱敛财;五是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六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七是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八是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九是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十是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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