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尊重民意还是尊重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1:5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代表委员呼吁警惕部门立法背后的“利益扩张”现象

  立法为民,保障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不受侵犯,是立法公正的核心价值观。令人担忧的是,一段时间内,在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制定过程中,部门“小利益”在悄然扩张,一点点“分割吃掉”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这类现象不能再重演了。”陈勋儒委员等人面对部门立法背后的“利益扩张”
现象,大声呼吁。“小利益”,在“法律幌子”下悄悄扩张现实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当某些权力部门的工作做得不好或者人民群众不满意时,他们言必称“法律法规不健全”。然而细究起来,他们所说的“不健全”并不是保障国家和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而是法律法规中为本部门争权争利的“规定不健全”。吉林大学教授王维忠代表认为,行政立法往往由行政机关自己起草、自己制定、自己执行,导致“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过滥的行政许可、不当的行政处罚、集资、摊派、管制等严重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行政行为,多是以行政立法的面目出现的。“神仙打起仗”没完没了百姓遭了殃糊里糊涂陈勋儒委员等人认为,各行政机关从自身管理需要出发,纷纷以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立法形式,尽最大可能扩大自身权限。各自的利益不断扩张必然产生相互的利益交叉,而利益交叉又产生利益冲突。在客观上造成“神仙打仗”,百姓糊里糊涂跟着遭殃的局面。祝义才代表曾调查发现,在这些部门后面,有食品标准、产品质量、食品卫生、农药管理、动物防疫等20部以上的专业性法律法规,然而法与法之间相互协调性差,配套性差,成了真正的“部门法”。有收费的项目,大家争着去做;安全问题出事了,谁都可以推卸责任。“三柄利剑”严防借立法扩张利益立法过度“部门化”,执行起来难度就大,社会效果更无法体现。而严防借立法之机扩张部门的利益,更是迫在眉睫。有些部门立法时很容易产生利益交叉,比如地震、城建与商业部门,有时连法制部门都协调不了。”刘淑莹代表说。陈勋儒委员说,防止部门利益继续扩张,可以尝试打造“三柄利剑”:一是立法回避制度,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部门不参与起草工作,可以采取委托起草等方式;二是立法公开制度,立法的每一步都应该让社会公众看得见;三是立法参与制度,受立法影响的相关人有权参与立法,表达意见。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一般是只“备案”少“审查”,现在这一状况正在得到改变,并从被动审查走向主动审查。一些代表委员希望,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从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法律统一的角度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有效防范部门利益法制化。(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