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市州行”活动在长沙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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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2:14 法制周报 | |||||||||
活动现场 维权行动热闹启幕 3月5日上午,由湖南省妇联、湖南省司法厅、ETV法制周报联合主办,长沙市妇联承办,长沙阳光医院协办的全省维护妇女权益法制宣传年暨“送法律、送健康、送文化”阳光
活动启动仪式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时昌为“送法律、送健康、送文化”阳光市州行活动授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市市委、湖南经济电视台等单位领导在启动仪式上发言。全省维权联席(由全省各维权部门、单位组成的临时性组织)会议成员单位领导、省会机关干部、社区居民、妇女群众和女大学生代表等近千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与此同时,湖南省妇联还在长沙火车站广场、五一路省政府二院和溁湾镇通程商业广场设立了法制宣传咨询点,省直33家厅局妇委会的工作者和省会各大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共一百余人参加了咨询活动。 按照全国妇联的统一要求,湖南省妇联将今年确定为全省各地妇联的“法制宣传年”。为了将法制宣传年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妇联将在各个地市广泛开展宣传和推动实施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周时昌 下力气解决实际问题 “要让《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时昌在启动仪式上说。他指出,为实现“十一五”规划中关于“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目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在解决关系妇女儿童权益的问题上下功夫,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安居乐业上下大力气,努力帮助广大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实现新时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新跨越。 他同时强调,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工作。要加大在全社会的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通过宣传,使《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全面优化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环境;各级维权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协调优势,充分利用好维权协调机构这个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开展有利于维护妇女权利的宣传及公益活动,共同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发展。 冯湘保 通过活动推动维权 湖南省妇联主席冯湘保在启动仪式上介绍,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年工作,省妇联将出台《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制定妇联“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抓好以“三八”维权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维权贡献奖评选表彰和“送法律、送健康、送文化”阳光市州行等活动。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各地市妇联要在全省城乡掀起法制宣传的新高潮,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刘 卓 实习生 李志伟/文 摄影记者 伏志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