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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人有尊严地活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4:25 新民晚报

  自打几年前老伴去世,70多岁的张大妈就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

  张大妈有一儿一女。儿子一年多前“下岗”了,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根本没有能力抚养老人。现在,张大妈只有指望女儿了。

  城镇“遗属”生活窘迫

  2005年11月,清华大学老年学研究中心和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研究人员到张大妈家做过一次访谈,她这才知道,像自己这样无固定收入的城镇老年妇女被称为“遗属”。她还听说,大部分“遗属”的生活质量都比自己强不了多少。

  张大妈平时只能吃些青菜,一个月最多拿出3元钱来买肉。可研究人员告诉记者,相比之下,另一位“遗属”的生活更为窘迫——已经半年没吃过肉了。

  在专家看来,老年女性群体中,城镇“遗属”尤其需要受到关注。据2000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城镇居民中,12.4%老年男性的月平均收入低于全国城市低保标准(155元/月),而老年女性的这一比例是男性的3倍。

  清华大学老年学研究中心的裴晓梅教授告诉记者,这些“家庭妇女”并不是一辈子只专注于相夫教子。“80%以上的人都有工作经验”。

  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20世纪70年代,男性的平均寿命比女性少1岁,到了90年代,男性平均比女性少活4年,而且,男女的寿命差距还有越来越大的趋势。2000年,全国城镇60岁以上人口中,丧偶女性数量是丧偶男性的3倍。其中,“遗属”们的生活状况尤其令人担忧。

  家务劳动价值如何认可

  除了依靠子女之外,现在也有不少“遗属”的生活几乎完全依赖城市低保,尽管连她们自己都认为“这是很丢人的”。

  某位“遗属”的女儿悄悄告诉记者,她母亲第一次去居委会申请低保,居委会工作人员听不懂她的口音,老太太也不识字,折腾了半天也没把基本情况搞清楚。老人回家后连着几天都闷闷不乐:“我这也是硬着头皮去的,你说,谁好意思跟别人伸手要钱花啊?多丢人!”

  研究人员发现,这些“遗属”多是几十年前从外地随丈夫迁入城市的农村媳妇。因为不是本地户口,她们长期以来只能做“临时工”,迟迟无法转正。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徐勤主任告诉记者,我国的低保、抚恤金都是临时性的或一次性发放的,能提供的仅是暂时的帮助。正在研究论证的遗属保障制度,也只是针对全国城镇范围内的部分老年人,还不能把农村的8000万老年人考虑进去。

  “更进一步说,事情的本质在于,妇女所从事的家务劳动的价值,一直没有得到市场和政策上的认可。”裴晓梅教授说,“遗属保障制度如果能建立,将是第一次从制度上认可了妇女家务劳动的价值”。

  中国青年报(成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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