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事业单位怎能“收留”腐败官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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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5: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已经被免职,却能在大学当党委副书记!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江中联说,被处分后还能到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影响极坏,一些人甚至认为这些腐败官员“有能力”,颠倒了是非清白。他指出,中央应该采取措施,堵住腐败官员的各种退路,进一步提高官员腐败的成本,从制度上防范腐败行为。 昨天获悉,全国政协已建议将此提案交中组部研究办理。
(晓航/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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