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4名违法乱纪检察官受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6:46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姚卫东、记者王梦娜报道:10日,记者从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省检察机关自查 了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14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有些检察人员在利益驱动下,利用检察职权吃拿卡要,有些检察人员办案不规范、不文明执法,损害了群众 的利益,也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去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共受 理举报线索183件,初
省检察院对两起举报检察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线索调查核实后,将其中一名检察人员调离了办案部门;对另一起因执 法办案造成当事人受损害的,责成有关部门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补偿。省检察院对机关某处室在办案过程中,接受下级检察院 和案件当事人赞助的违纪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该处室主要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某县检察院对一名检察人员办案中收 受犯罪嫌疑人亲友1700元钱的问题,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清理出检察机关。 据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对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了自查登记;对检察人员 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督促归还贷款82万余元;清理外单位和个人挂靠省院机关的车辆牌照73副 ;查处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6人,涉及金额30.75万元,另有16人主动上交款额8.2 2万元;清理违规住房3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