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思危:建立城镇廉租房制度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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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20: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杜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13日表示,当前要加快建立城镇廉租房制度,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建设部13日与全国政协部分提案人举行座谈会。成思危在会上说,当前高档住房多,经济适用房少,廉租房更少,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和居民的需求结构不匹配。原有的政策设计和现在的实际情况有些脱节。当前应集中解决无房户的住房问题,这就需要加快城镇
成思危说,廉租房是政府对低收入无房户提供的具有公共产权的房屋,特点是政府供应并提供资金补贴,供应对象是人均收入偏低的无房户,但这个人均收入的标准要比低保户的标准略高一些。廉租房的覆盖面不应超过城市人口的20%,房租的标准应该是一般房租的30%到50%。廉租房的来源分两种,一种是政府新建一批经济住房作为廉租房源的补充;一种是利用闲置的二手房,这种二手房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0年。 成思危说,要加强对廉租房的管理。他建议,一是要审查租房户的条件;二是要签订两方面的合同,一方面是政府和提供二手房的房主签订5至10年的长期合同,另一方面是政府和租房户签订短期合同。另外,对个人住房用于廉租房的,可以在房东购买新房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 成思危还说,要加强对廉租房的分配、回收和监控。他建议要重点监控租房户四方面内容,即人均收入的变化、家庭构成的变化、住房状况的变化和意外负担的变化。建立廉租房的资金从何而来?成思危建议,由本级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不低于20%的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廉租房建设。(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