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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不涨工资职工老板可谈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涨不涨工资,以前都是老板说了算。现在,南京职工可以和老板谈判,要求涨工资了。

  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06年年底,南京百人以上、生产经营正常、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必须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他建立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制率力争达到50%。到2009年年底,全市组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南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是,由工会或经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水平、支付及调整办法等多项内容进行平等协商,协商的重点内容包括:企业(行业)的劳动定额、工价,工资正常增长水平及分配办法。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劳资双方签订工资合同。

  按照规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大致流程是由职工提出要约→企业予以答复→工会进行经营摸底→召开工资协商会议(谈判)→达成协议→公示15天→正式变动工资。

  《意见》要求,对于工会发出的要约,企业方在20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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