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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喊冤出门验票不得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们也有苦衷!”昨日,市工商和消协评出的年度十大霸王条款刊出后,立即在消费者和经营者及社会各界中引起广泛关注,在消费者连声叫好时,也有商家感到冤枉。就“超市付款后验小票”一条,成都某大型超市保卫部的周先生称,超市采取这一举动实属无奈。

  超市喊冤:旧票废票能骗钱

  昨日,长期在超市做保卫工作的周先生坦言,成都各商场、超市的确采取不同方式验小票。据称,目前成都超市出口都安装了报警器,然而这不能保证超市内商品的安全,因为仅有诸如洗发水、口香糖、巧克力、奶粉等高单价、体积小的商品才会配有软标签或防盗线,这个比例仅占到20%左右。面包、水果、熟食等更多的商品无法贴防盗标签或防盗线。他透露,该商场仅去年逮到偷商品的“顾客”就有691人,追回价值14178元的商品。

  周先生称,有人专门用旧票或者废票,以及超市标志性购物袋来超市购物。顾客先购买一部分商品,然后寄存在超市柜台,带着购物小票,重新返回超市拿取物品装进自带该超市的购物袋,凭旧票蒙混过关。

  省消委会:超市应加强管理

  昨日,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表示,超市方验小票的初衷和苦衷这可以理解,毕竟物品的丢失涉及了商场方的合法利益。不过,超市出门验小票的举动,的确增加了消费者的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刘亚兵建议,超市方应该加强管理,除了收银台设置的出口外,其他出口一律封堵,营业员在收款时一次性检查完毕,加强安全把关,这就不需要出门时再验票。记者石莉芳实习生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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