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大学生 考公务员及考研可以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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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6: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对于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具有长远意义。有关部门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
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除在工作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并为他们继续留在基层工作创造条件。原服务单位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他们;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 ———对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时,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