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代表团提交议案建议68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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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8:45 天津日报 | |||||||||
本报北京专电截至3月13日12时,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代表共向大会提交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68件。其中,议案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0件。8件议案中,有7件为建议制定或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1件为关于建议以孔子诞辰日为中国教师节的议案。6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内务司法方面9件;财政经济方面18件;科教文卫方面21件;城建环保方面9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3件。
本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准备工作充分。根据中央9号文件的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下半年和人代会前分别组织天津市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深入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做了充分准备。代表们为做好提出议案、建议工作,做了大量的调研、走访、论证和起草工作,一些代表还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有关方面的情况和意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准备提交大会的议案和建议。大会报到以后,很多代表立即集中在一起研究讨论有关议案和建议。二是多数代表都参与提出议案和建议。根据法律规定,8件议案均为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6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中,有47件为代表联名提出。代表们认真审阅每一件议案和建议,积极参与签名附议,表现出高涨的热情和积极性,体现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议案和建议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在提出议案工作中,代表们很好地把握了议案和建议的区别,代表联名提出的8件议案经初步审核全部被列为议案,交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处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内容更加广泛,包括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有关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和发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占较大比例。 责任编辑: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