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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需要公益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01 无锡日报

  廖仲毛

  “报刊订进户、致富有门路”。这是笔者在某地农村见到的一幅公益广告,它刷写在公路旁边,让过往者耳目一新。

  时下,户外广告正在进入广大农村地区,但下乡的广告绝大部分是企业所做的产品
宣传广告,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没有什么帮助和促进作用。《广告法》规定,发布广告的媒体必须保证一部分广告版面用于公益广告,一些大城市的户外广告也基本上兼顾了这个比例,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而在农村,像“报刊订进户、致富有门路”、“父母辛苦九年、孩子幸福一生”之类的公益广告,教育意义很大,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农民的经济观念、生活观念。笔者认识的一位养殖大户说,当初促使他订报捕捉商品信息的,就是“报刊订进户、致富有门路”这条公益广告。

  农民需要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更易为农民接受,像提倡孝敬老人、家庭和睦、关心邻里、遵规守法之类的公益广告,农村确实非常需要。如果和当前“四五”普法、争创农村精神文明户等活动结合起来搞,深入浅出,还能达到相得益彰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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