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秀玲代表建议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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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16 河北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贾伟、石磊)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谭秀玲提出建议:尽快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谭秀玲说,随着人们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国儿童疾病谱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威胁儿童生命的感染性疾病,如肺炎、腹泻等已有明显下降,而对儿童生存威胁更大的血液病、肿瘤、肾病等已呈上升趋势。但是,中国的孩子是排除
谭秀玲做过调查,河北省每年出生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约5000~8000人,占年出生人口的10‰;14岁以下儿童恶性肿瘤发病率为万分之一,每年约1800多人。这些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因付不起治疗费,许多重病孩子不得不挣扎在死亡边缘,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甚至丢掉宝贵生命。 谭秀玲谈到,面对儿童大病,依靠社会捐助,只能解决少数或个别家庭的问题,大多数患儿不能得到有效和很好的治疗。为此,她建议,在我国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并纳入整个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她建议,少儿医疗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可分三部分:一是国家和各级政府投入一部分;二是个人支付一部分;三是城镇可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农村可在农村合作医疗中(现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越来越大)支付一部分。同时应成立各级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监委会,人员由各级医保中心牵头,财政、妇联等部门参加,负责督促检查儿童大病医保制度、资金的执行和监管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出不断改进的具体意见。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