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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建立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协作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24 检察日报

  

吉林省长春市:建立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协作关系

  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近年来非常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已与110家单位建立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协作关系,长春市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已基本形成且运转良好。这是该院副检察长关长福(左)与长春市水务集团总经理崔国光在“预防备忘录”上签字。本报记者秦洪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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