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维权路上埋“地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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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3月13日讯在省城一些数码产品卖场,有的商家以降价为诱饵不开发票,也有的商家填写的发票内容不规范。一旦发生问题,这些发票便成了消费者维权路上的“拦路虎”。 近日,记者来到省城山大路科技市场,发现一些销售电脑、照相机等数码产品的摊点,普遍存在不开发票、发票简写的现象。“还能再便宜点吗?”在一家数码产品摊位前,记者指着一台标价6999元的笔记本电脑问。“你要不要发票?”摊主问,随后解释他们销售
除了不开发票的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些商家的发票简写。一些消费者虽然很注意商品的种类型号,但对这些信息是否写进了发票却并不在意。记者看到一位消费者手里的发票上只简单写着“某某牌手机一台”的字样,连商品的规格、型号、串号等都没有注明。 工商人员提醒市民,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发票简写或不开发票,消费者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简写的发票由于指代不明,容易让个别不法商家钻空子。而不要发票看上去捡了便宜,事实上却给售后服务埋下了“地雷”。一些商家为了逃税,以“降价”为诱饵,开收据代替发票,并说“收据和发票一个样”,但其实收据不能代替发票的全部作用。发票是商品“三包”服务的重要凭证,而“三包”日期也是自发票上标注的购买之日算起的。消费者购买贵重商品一定要索要发票,并注明商品信息,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让发票挡了维权路。 记 者 王 娟 实习生 刘晓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