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嫖娼行为被第一时间通知家属 杭州警方依照新法处罚首例卖淫嫖娼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37 青年时报

  时报讯 昨天凌晨2点多,孩儿巷麒麟街路口夜深人静,当武林派出所民警突然出现在该路口一家旅馆的房门前:床上两对光着身子的男女,连忙惊惶失色穿衣服……

  这两男两女因涉嫌卖淫嫖娼,成为今年3月1日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杭州警方处罚的第一起卖淫嫖娼案。

  与以往不同,民警将两嫖客的行为第一时间通知其父母。

  两名嫖客都是杭州人,都只有20来岁。当听到自己的儿子因嫖娼而被警方传唤的消息,两名男子的父母都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一起举报引来意外发现

  前日中午,武林派出所来了个青年男子,神色苍白,称要举报。男青年说,他前几天去了弄堂内的一家“美容店”后,发现自己身体出现发炎症状。

  昨天凌晨,派出所民警在该男子举报的美容店周围守候,但到凌晨两点多,该店都没异常。

  此时,细心的民警却发现,隔壁美容店的门却“嘎吱”一声开了,两男人带着两个年轻女子走了出来,形迹可疑。

  民警就悄悄跟随该两男两女,发现四人最终到了位于孩儿巷麒麟街路口的一家小旅馆。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我们是慕名前来的”。派出所询问室里,涉嫌嫖娼的两男子交代,他们是从某网站论坛上,看到有人在帖子上,称在这家美容店可以享受到特殊服务的信息,心痒痒,就想来“试试”。

  发现“嫖客”首次通知家人

  

  但这次“试试”,让他们代价惨重:他们将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按3月1日开始实施的《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将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以前,按《条例》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行为,仅作治安罚款处罚。

  更令两嫖客“尴尬”的是,他们的父母也知道了此事。根据《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人如成家,则叫其妻子或丈夫等,未成家就通知父母。

  因该两名男子都未婚,所以警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双方父母。

  目前,警方已对两名男子作出拘留和罚款的决定,并会将裁决书亲自交到其父母手中。

  而两个涉嫌卖淫的嫌疑人,桂某(重庆人,20岁)、高某(江西人,21岁)已被行政拘留和罚款,美容店老板娘杨某也因涉嫌介绍卖淫被刑拘。

  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杨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