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阳光办信"制度 提高信访部门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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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1:0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青岛3月14日消息(记者刘华栋 王朝朋)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群众来信的办理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公正地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实际问题。近日,青岛市出台了“阳光办信”制度,以维护来信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来信办理质量和效率。 “阳光办信”制度的具体规定包括:一是群众来信网上办理、回复。在市和各区(
青岛市信访局办信部门负责人吁请来信群众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直接向市、区(市)、镇(街道)等有权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写信反映问题;反映问题的来信应“一信一事”、“一信一投”,不要同时向多个部门或单位发信,避免交叉办理、影响办理效率。另外,青岛市已全面实行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制度,群众写给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来信,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人民来信”字样,一律免贴邮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