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交通巡回法庭开通先予执行“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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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1:32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上午,躺在病床上的安徽女子吴春荣,收到了江宁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送来的4万元医疗费。上月底,吴春荣遭遇车祸后昏迷,在南京举目无亲的她没有想到,肇事司机不愿垫付医疗费用,法官却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2月底的一天,在江宁开发区打工的吴春荣被一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撞伤,颈椎受伤的她在医院昏迷了好几天。肇事司机称自己也是打工的没有钱,而车主说,车辆已买保险,
上星期,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在江宁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立案。当天,两名法官便赶去安徽铜陵,向某保险公司先予执行了4万元医疗费。昨天,刚刚苏醒的吴春荣就收到了这笔“救命钱”。 据了解,江宁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是我省首家设在交警队现场办公的巡回法庭。2名法官、1名书记员、2名调解员和1名法警长期驻扎在此。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保险公司对受害者医疗、抢救费的先行支付义务。因此,肇事方在发生事故后往往拒绝垫付抢救、治疗费用,为保证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交通巡回法庭打造出一条“绿色通道”。 交通巡回法庭与交警队建立起协作机制,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对肇事方的主体、身份、地址等进行详细调查。对肇事方没有保险或保险额不足以赔偿受害人损失的,由交警队向受害人及时送达诉前财产保全通知书,提醒受害人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保证法院判决后及时执行。 通过一系列举措,法庭从去年7月成立至今,已为70多名在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家境贫困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受害人先予执行赔偿款1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