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路派出所昨安装信息箱接收出租户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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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1:35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从昨天开始,鼓楼公安分局宁海路派出所开始对辖区内房屋出租户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求房主尽快上报房客信息。该法规定,明知房客利用出租屋从事犯罪活动却不举报的,警方可以对房主进行罚款、拘留处罚。 据该所民警介绍,有些居民在出租房屋时,对房客身份信息、租房用途等不闻不问,导致一些出租屋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据点。上周,该所就在山西路社区一出租屋内发
据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从事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举报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房屋出租户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在租房协议达成后应当及时将房客身份信息上报公安机关,否则将受治安处罚。为方便居民上报,宁海路派出所将在辖区居民楼下安装出租信息管理箱,居民可将房客身份资料直接投进该箱,或要求民警上门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