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突出建设自然灾害救助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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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1:36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刘晓春)根据今年即将到来的汛期特点以及各种自然灾害隐患存在的形势,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汛期的抗灾救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孙瑜在3月13日的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要求全区扎实做好今年救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认为,我区去年在汛期救灾期间,紧急转移安置100多万人无一发生非正常现象,灾后重建期间全区因灾房屋全倒的4万多户灾民在今年元旦前全部入住新居过年,并在100个灾民新村结合实施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根据长期气候预测,我区今年仍是降雨偏少年份,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和气象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局部地方发生严重水旱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并有可能出现洪涝与干旱灾害交替发生、急速逆转的情况。 孙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抗灾救灾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预案到位。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灾害发生的特点与趋势,提早做好各类救灾预案的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重点放在沿江和低洼易涝地区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沿海地区风暴潮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山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尽可能按照预案的要求组织一些针对性的演练,使预案更加科学、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排查险情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建立和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做好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和沿江河等重点部位的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对气象、水文、地质情况的监测预报,力争做到灾害发生前发出预报并有所防范。水利、防汛、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汛设施、地质灾害等的排查工作。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一旦发生灾情,民政、财政、气象、防汛、水利、农业、卫生、国土资源、教育、交通、公安和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灾情报告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绝不允许瞒报、漏报和虚报。对不及时上报、谎报灾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救灾款物的及时调拨、合理分配,保证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发放。编辑:杨东作者:刘晓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