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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伪劣 岂能一烧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4:25 新民晚报

  科技日报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各职能部门都要把所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起来,进行声势浩大的销毁活动。成千上万的假冒伪劣商品堆积成山,高达数米。执法人员将一桶桶汽油泼往假货山,随着一声令下,熊熊大火冲天而起,烟雾弥漫,情况严重时,几乎遮盖了半边天,几个小时都烧不完。

  对此,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3位专家:毛玉如、乔琦和孙启宏。专
家们对露天焚烧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进行了分析。

  专家们认为,其弊端一:露天焚烧对环境造成巨大污染。在焚毁的假冒伪劣商品中,除了含有碳氢有机化合物外,还有许多包含硫、磷等元素的化合物。这些物质在焚毁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其尘度和黑度严重超标,同时还会产生一些新合成的剧毒物质。如伪劣光碟的制作材料多为含氯的塑料,焚烧时会产生属于剧毒物质的二恶英。有些物品露天焚烧后产生的残渣,经雨淋,溶解出有机物和重金属物质,渗入地下,会污染当地的地下水水源和土壤,留下较大的健康隐患。

  弊端二: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假冒伪劣商品虽然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但是其构成的原材料是一种资源,一味地进行烧毁,等于在某种程度上浪费了这些原材料资源。假冒伪劣商品一经罚没,财产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已经属于国有资产,将其彻底销毁,实际上是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浪费。

  弊端三:耗费大量交通运输费用和焚烧费用。广州市质监部门2004年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5500多万元。然而,这一大批罚没物资却成为质监部门的一大包袱:近30个储存仓库年耗租场资金200多万元。此外,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都需要封存保管,有的花高价租用场地来存放。在烧毁时候,也要耗费交通运输费用和焚烧费用。(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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