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为什么拾金不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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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5:35 青年参考 | |||||||||
为处理越来越多的捡拾物品,内阁批准修改丢失物品法规 紫藤 日本对拾金不昧的人予以奖励的做法由来已久,每年都有五花八门的大量丢失物品被集中到失物招领处。但如今,日 本人却因为自己的拾金不昧,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他们
丢的多上交的也多 日本内阁刚批准了一项立法修订案,目的是减少无主物品的积压。这些东西大到巨额的现金,小到宠物仓鼠,甚至一 包口香糖,都是由拾金不昧的人捡到并交给有关部门的。这些东西都登记在册,储存在丢失物品中心,其中大多数都无法归还 失主了。现在,日本政府决定采取措施卸下这个沉重的包袱。 日本《丢失物品法》已经有107年的历史了。此次修订,日本政府把丢失物品在找到失主之前必须保管的时间,从 6个月缩短到3个月。并允许警方出售类似雨伞这样不值钱的物品,以补偿保管费用,因这类东西99%都无法归还失主。此 外,还要建立一个网上失物招领数据库,让失主能够方便地查询他们丢失的东西。新修订的法规还把宠物排除在丢失物品之外 。 日本归还失主的速度超过美国 日本人显然净是些马大哈。2004年经统计有740万件物品被人丢失。去年达到了更高的纪录:人们丢失了10 70万件物品,是日本人在50年前开始进行统计时的3.5倍。 在东京,一次大雨过后,就能捡到3000把雨伞。其次是丢失现金的次数,第三是小型物品,包括衣物、钱包和资 料等等。 最让人不安的丢失物品是骨灰盒。“我们每年都会捡到几个,”东京上野地铁站失物中心的山崎先生说,“我想,决 不是人们故意丢掉的。他们刚刚经历过悲伤的时刻,他们只是忘记了。” 日本奖励交出遗失物品的规定是在18世纪设立的。1773年,有两个公务员把别人放错了地方的衣服据为己有, 他们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美国一个大学教授做过实验,他在东京和纽约各丢下一个手机和一个装有现金的钱包。日本归还失主的速度超过了美 国,但这位教授说,从本质上来说,日本人并不是更加“诚实”,而是他们的规则和奖惩体系清晰严谨。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