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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后没盖复检章我该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6:22 海峡都市报

  “我是泉州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去年底市房管局打电话来说我们的上岗证要复检了,而且还要接受继续教育。我们公司七八个人有上岗证,去年12月份交了钱上课,现在课上完了,却没盖复检的章。怎么回事?”市民潘女士昨天打进帮办热线说。

  潘女士说,2005年年底,他们公司七八个人一起在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参加物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上完课程后,培训中心只在上岗证上盖了“继续教育合格”的
章,却没给盖复检的章。而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对物业管理企业持证人员进行复检验证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2006年1月1日起,发证满三年的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未进行复检验证的停止使用。他们想要自己到培训中心拿出“物业岗位证书复检表”,自己去办理复检,“培训中心却不给”。

  昨日,记者找到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的王谦辉主任。王主任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文件,并告诉记者,根据省建设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持证人员的上岗证在进行复检前,须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完之后,这些物业管理企业的持证人员要办理复检,还需提交相关材料报工作单位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然后,再由省教育厅考办进行审验,通过后在岗位证书上加盖复检验证专用章。

  至于潘女士说的“物业岗位证书复检表”,培训中心绝对没有不让领的道理,潘女士可以随时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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