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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将从重处罚处罚办法年内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6:2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吴月芳

  本报讯 非法营运、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这三种行为将是今年泉州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重点打击对象。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06年泉州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对没有取得出
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车辆,年内泉州市交通局将正式出台处罚办法。处罚办法将以无证经营行为情节的轻重以及“黑车”经营收入的高低制定罚金标准。

  除“黑出租”外,受打击的非法营运行为包括擅自从事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省际、市际客班车等长途客班车要求进入汽车站点经营,站外招揽旅客、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以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和旅游车擅自经营包车业务的都是整治的范围。另外,交通部门将对被查处的无证经营出租车的车型车号、非法经营机动车维修和非法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业户,定期抄告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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