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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开行贿“黑名单”行贿查询系统投入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6:3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今后,省会各部门、各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行政采购等招投标活动之前,可以查询对方当事人的“历史”是否清白。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我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经建立,并开始受理行贿犯罪情况查询,任何人都可持有效证件申请查询。

  郑州市检察院预防处负责人表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有个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个人和单位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其内容范围限定在1997年以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犯罪、单位行贿犯罪、向单位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等案件。查询内容包括行贿人的个人情况、犯罪事实、判决结果等。

  检察机关提供对外查询需要一定的申请审批手续: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请求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和有效单位介绍信;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请求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和有效个人身份证件。查询申请由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受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审批后,提供查询。按照要求,无论是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查询,只要具有正当理由,检察机关都不得拒绝查询。

  据介绍,今年6月底,“黑名单”查询系统将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实现联网,今年年底,“黑名单”将实现省、市、区(县)检察机关三级联网,这意味着有“污点”的行贿人今后将无处遁形。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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