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凶残不足从轻凶手自首仍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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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1: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桂)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杀死妻子、女儿、侄子,并砍伤岳母。近日,市二中院一审判处凶手刘占良死刑。据悉,尽管刘占良是自首,但法院认为他的犯罪手段过分凶残,最终没有对他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自首的嫌疑人可以获得从轻处罚,但法官认为罪大恶极,不足从轻。因此一审判决刘占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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