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届十佳维权人物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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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2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帆宇 林丹 本报讯 由省消委会、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及本报联合评选推出的福建首届十佳维权人物昨晚新鲜出炉,蔡小平、段建平、樊美清、林娟、林伟、王峰、卫钢明、余战胜、郑建仁、朱光华10人,以他们出色的维权经历,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当选福建十佳维权人物。
蔡小平:龙岩市新罗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参加龙岩公交月票听证会提出合理反对意见,使提价方案未获通过。此次听证会因此成为我国首例因“反对有理”,而最终没有获得提价的听证会。 段建平: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始终坚持在维权第一线,个人经历浓缩福建消保历史。他从事维权工作超过20个年头,是全国从事消费维权工作时间最长的人。 樊美清:加大审判执行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樊美清现任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任泉州市消委会高级顾问。 林娟:女,福建日报社主任记者。2002年起担任视点记者,写下了近200篇深度维权报道。 林伟: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探长,和同事一起先后侦破“6·9”特大传销案、“10·29”假冒注册商标案等重特大案件,涉案总值达4500多万元人民币。 王峰:现任寿宁县消委会秘书长兼县工商局12315台主任。去年,帮助坑底乡34户农民从湖南一家种业公司获得上年因种子质量问题,导致粮食歉收的购种赔偿款6700元。 卫钢明:福州退休干部。1998年退休以后,利用自己十几年掌握的法律知识,帮助别人打官司。 余战胜:邵武市民。其妻生下的双胞胎中一男婴患脑瘫,但婴儿出生病历遭院方涂改多达68处,余与医院、邵武市卫生局、南平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展开了长达8年的诉讼。最终胜诉。 郑建仁:仙游县卫生局副局长。2004年8月,在《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立法听证会上,郑建仁提出医患关系是特殊的消费关系,其观点得到专家的认可,并将患者知情权纳入了消法保护的范围。 朱光华:福州市物价局局长。福州市物价局在一些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作出官方测算成本的尝试,使消费者更好地行使选择权。同时,还推出了明码实价示范制度,开辟了新的监管渠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