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公告吃官司民告官索赔7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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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46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顾元森)昨天上午,江苏福安消防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将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诉讼,在法庭上,原告江苏福安消防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称,2002年11月,国务院明确规定,公安部取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资格许可证,这表明了在此后从事建筑消防检测的单位不需要再经过
原告方要求法院判令消防局赔偿损失77万元,并撤销于2004年9月发出的一份公告。昨天上午,法庭对该案作进一步评议,择日宣判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