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每年因失信损失5855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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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5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程福俊)我国每年因逃废银行债务、合同欺诈、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各种欠债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5855亿元人民币。这些失信行为给银行和企业造成了大量逾期账款,使经济运营成本大大增加,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巨大障碍。昨天,在“3·15”来临前夕,中国首批“流动信用书库”亮相北京中国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大厅,国人发出“信用警报”。
据记者了解,“流动信用书库”于“3·15”前夕亮相北京以后,还将陆续“登陆”全国各地主要商业银行。消费者可以随时到提供“流动信用书库”的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查阅相关信用知识,在预防别人失信于自己的同时,也为自己的信用行为注射“预防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