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部门联合打假制假者将难逃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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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3:0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实习生谭松)市检察院有关人士昨日表示,包括检察院、公安在内的15部门已联手建立特别通道打击制假售假。检察院将加大监督力度,制假售假者可能要去坐牢。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张德江介绍,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查处制假售假执法中,应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到司法机关。但法律没有规定明确的移送渠道和制约机制
因此,检察院和公安、农业、工商、卫生、质监机关等15个部门专门联手打击制假售假。为避免行政机关因“吃不准”刑法而没有移送案件,部门之间还定期进行信息互通。检察、公安定期“过滤”刑案。 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在试点中提出,如果涉嫌犯罪,行政机关最迟在作出行政处罚10日内向公安移送案件,并抄送检察院备案。公安机关在10日内决定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公安如果决定不立案,将书面告知检察院。 据悉,该制度将于近日修订完善后正式实施。 市民若发现制假售假犯罪线索,可拨打本报966966热线举报。 经市检察院特别授权,本报966966热线,将作为唯一一家媒体,协助市检察院接受市民举报制假售假犯罪线索。除了举报不法商贩,市民如果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放纵不法商贩,助其逃避刑事打击,以及官员徇私舞弊,充当不法商贩保护伞,也可向966966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