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扒窃一张收银单被拘留十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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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3:0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航彬 实习生 刁向远) 一男子尽管只扒窃了一张收银单,市公安局反扒总队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其行政拘留10天。3月13日,该男子因是一名保外就医的劳教人员,在其拘留期满后,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立即将其收监。 昨日,反扒总队二支队的办案民警陶某说:3月3日上午9:30许,反扒民警赵某在渝中区学田湾车站发现一名可疑男子,赵立即悄悄跟踪。10:00许,该男子来到新世纪超市门
据扒手交代,他叫陈宇,36岁,巴南区李家沱人。“我不就是摸了一张纸嘛,应该不会怎么样哟?”面对办案民警,扒手陈宇无所谓地认为,这只是扒窃未遂,最多教育一下他就行了。 但民警陶某告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论扒窃的物品价值多少,只要构成了扒窃行为,就应该处以5—10天的行政拘留。尽管陈只扒窃了一张不值钱的收银单,但警方依然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在审查中,民警还发现,陈曾于2005年5月因重复吸毒被警方处以劳教2年,并在西山坪劳教所改造。今年1月,陈因痛风被允许保外就医。因其在保外就医期间再次作案,警方立即通知了西山坪劳教所。在陈被拘留期满后,13日,西山坪劳教所立即依法撤掉陈保外就医的决定,将其收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