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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报复连射仇家11枪 雇凶者及行凶者均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5: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华商晨报报道 2005年6月15日7时55分,沈阳市康平县针织厂宿舍楼下传出11声枪声,4名持枪男子将一名男子打倒后逃离现场。13日,辽宁省公安厅督办的“6·15”雇凶持枪杀人案在沈阳中院一审宣判:雇凶者康平县“黑老大”及两名行凶者均被判死刑。

  报复“仇家”十余枪

  当日案发后,经现场勘查,被害人许某腿部连中10余枪,腿动脉被打断,造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但被害人随身财物未见翻动,专案组认定这是一起报复杀人案。案发前,康平县人赵春曾多次扬言“报复他”。为此,专案组将赵春作为工作重点。

  赵春,曾因多次寻衅滋事被判刑,是当地的“黑老大”。2005年1月15日,赵春被人用枪打伤双腿,怀疑是被害人许某指使人所为,遂伺机报复。同年6月,赵春找到高峰、刘涛等人,密谋为其报仇。6月15日7时,高峰、刘涛等人驾车,藏匿在许某家楼下。当许某刚刚走出家门,高峰等人扣动了扳机……

  一个月后,专案组在内蒙古将赵春抓获,并在赵春家中缴获了作案用的猎枪3枝、小口径枪2枝。据赵春供述,事后给了“兄弟们”数千元不等的酬劳。

  故意不打要害使之流血身亡

  现场目击者当时对事后赶到的警察讲,光天化日之下看到4名统一穿着迷彩服、头戴“黑面罩”的持枪男子开枪打人,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手太黑了,连开10多枪,枪枪打腿,故意不打要害让被害人流血身亡。”办案刑警说。

  法庭上,赵春十分平静地说:“是,是我让他们干的(持枪伤人)!”

  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做?

  赵春:我让他们把许某的腿打折,但我没让弄死(他)啊!我的腿折了,他的腿也得折,我得让他体会到腿折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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