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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有七成家庭未收过邮寄消费账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7:07 扬子晚报

  本报讯账户上钱不够了、电话费滞纳了……随着使用银行卡、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交费理财已经日益普遍,遇到这些问题,人们希望通过账单及时获知。消费账单是指与消费者发生对账行为的部门或单位,应该向消费者提供的账目发生详情单。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于昨天召开“明明白白消费”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消费者消费账单调查情况。

  会上公布的一些消费者反映个例大多集中在水电气及银行、保险等行业。

  个例一:随着银行代缴费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将各类缴费委托给了银行,但由于账单的缺失,当银行账户上余额不够支付时,用户无法及时了解,甚至遭遇停电、停水,还要支付滞纳金、重新开通费等。或者发生特殊情况时,无法及时发现。一位消费者反映,家里水管漏水,由于住在底楼,水管在地下,没有发现,直到后来抄表人员提醒才发觉,交了近一千元的水费。

  个例二:一些账单或催款单递送不到位。有一消费者反映,其父母年纪大,有一次忘记缴电费,由于没有电费单提醒,催交单贴在单元楼梯口外墙被人撕掉,造成电费逾期未缴而被断电,除了缴滞纳金,还有20元开通费。全省有7成家庭未收过邮寄消费账单。

  省消协居秘书长等人士认为,维护消费者账单的知情权,是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部分。经营者应该及时、正确、主动地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账单,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消费者,采用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方便消费者了解消费明细信息,以增加消费透明度。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主动索取账单。(省消轩昕磊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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