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放宽大陆艺人赴台规定但仍设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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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7:2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3月15日消息 台当局“陆委会”14日邀集相关单位举行联席会议。会中决定基于节目映演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放宽大陆演艺人员赴台规定。但其所谓的“放宽”却仍有限制。 据台媒报道,台当局“陆委会”14日举行联席会议,邀请台当局“内政部”和“新闻局”代表研商,台当局“行政院”发言人、“新闻局长”郑文灿表示,未来将修改相关的
据了解,大陆演艺明星张国立和两岸三地合资的电影《云水谣》申请赴台拍摄,都遭到台当局的无理拒绝,让两岸业者相当不满,引发岛内外一致批评。台当局“陆委会”迫于舆论和岛内民众的压力,决定放宽相关规定。 据报道,台当局“新闻局长”郑文灿在会后表示,放宽大陆演艺人员赴台规定确定,“新闻局”本周将召开公听会,听取岛内影视业者建议,决定哪些项目要放宽,提供台当局“陆委会”参考。他强调,这不涉及“修法”,只需修改相关“办法”即可实施,“时间会很快”。 郑文灿说,目前有三个评估方案,第一,“视为商务活动”,适用“商务交流办法”;其次,“视为专业人士来台”,附加一定范围的宣传活动;第三,“视为影视产品的输入”,必须修改台当局“新闻局”主管的“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像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附加可以从事商业活动。 但郑文灿表示,台当局相关“部会”已达成规定放宽的方向,但怎么放宽,要采取哪个方案,将再评估,未来对于大陆演艺人员赴台审查仍将采取“联合审查”方式,决定大陆演艺人员赴台交流案的申请。 郑文灿表示,对演艺产业而言,有新戏上演一定都有宣传活动,相关宣传活动应包括哪些项目可以细部规划,至于是否包括营利售票?郑文灿说,“因问题复杂,没有讨论。”(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