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始对省直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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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7:58 山西晚报 | |||||||||
医疗、教育收费是重点 本报3月13日讯 (记者刘捷)为了规范收费行为,有效制止乱收费,从3月15日起至4月底,省物价局将对省直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审,检查收费行为。其中,医疗、教育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省直各有关厅局机关、社会团体、公路道桥、中央驻并单位以及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定价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经营性收费项目,并应当从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均属于年审范围。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