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折降价不标原因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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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2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3月15日消息(记者王嘉军)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天津市对商业、家电、旅游、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重点进行价格监管检查,要求各商家对降价销售商品使用降价签,如实标明降价原因、降价期限以及原价和现价;对各种方式的促销活动内容、条款要清楚明白地告诉消费者。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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