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抢完出租杀同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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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57 山西晚报 | |||||||||
本报3月14日讯 (记者 郭卫艳)清徐县农民王永刚伙同他人一起去抢劫出租车。作案后,怕事情败露,王永刚将同伙残忍杀死。今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8岁的王永刚是清徐县王答乡的一名村民。2003年4月30日晚上9点多,王永刚与王某一起在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路,持刀抢劫刘某驾驶的捷达出租车一辆。作案后,王永刚害怕事情败露,便于5月3日驾驶所抢出租车将同伙王某骗至小店区某暖气片厂的空房内,用铁丝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王永刚称自己并不是故意要去杀人,而是王某要用刀砍自己,自己是在自卫的条件下实施的杀人行为。“你当时供认,自己用铁丝将王某绑住后,用铁丝将王某杀害的,这怎么可能是自卫呢?”检察官的问话,让王永刚顿时哑口无言。 今天同时被押上法庭的还有王永刚的同村好友魏学强。在明知王永刚抢劫出租车的情况下,还让王躲藏在自己所开的饭店内,并为其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公诉机关同时以犯窝藏、包庇罪,对魏学强提起公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张保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