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旅行社广场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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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张立新) 3月15日在由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主办的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旅行社广场咨询活动中,北京37家诚信旅行社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为广大旅游者负责,不搞任何形式的承包挂靠、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许可证,不使用“黑车”、“黑导游”。
二、 在为旅游者服务的过程中,要与信誉好的旅行社、饭店、餐厅、景点、汽车公司、商店和导游员签定合同,规范服务流程。反对不正当竞争,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经营,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广大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三、 信守合同约定,旅行社要与消费者签定由市旅游局和市工商局正式推荐的旅游合同,明确合同的价格、所包含的内容。严格履行旅游合同,除不可抗因素外,决不违反合同,不组织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四、广告宣传真实有效,对旅游线路、时间、价格表达清楚,不使用不实之词诱导消费者。 本次活动希望社会各界了解旅行社行业建立诚信经营体系的努力,更希望社会各界认真监督诚信旅行社的经营行为,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创建和谐、健康的旅游市场。 今后,协会将继续积极调动行业积极性,充分利用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大力推动诚信旅行社工作的开展,继而推动旅游行业的诚信建设,促进首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