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中犯严重过错要降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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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2:0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史园园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本月开始 实施。办法规定,任何人均可向执法过错行为人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举报投诉。如出现严重过错责任,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 政降级以下处分;对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下处分,并给予暂停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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