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警方抓嫖后通知家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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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2:03 江南都市报 | |||||||||
事发二七南路两人被处行政拘留是新法实施以来首例合并处罚案 本报讯胡坚、记者涂永辉、实习生陈卉报道:发生关系前谈好了嫖资,事后卖淫女对嫖客进行敲诈。这是《治安处罚 法》实施后,南昌警方执行的首例合并处罚案件。 10日上午9时30分许,一宋姓男子来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报案,称其
据办案民警介绍,相比之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法在量罚上更为明细,以往笼统地处15天以下拘留,而新 法对拘留的天数有了更细的范围,合并处罚拘留的天数以前可能达到30天,而现在不能超过2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