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进社区要“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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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3:06 扬子晚报 | |||||||||
上海讯上海在整治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时,探索实施“听证”新规。今后包括发廊、洗脚屋、棋牌室在内的娱乐服务场所,将不能在社区随意开办,事先必须听取居民的意见。相关的听证工作,有关部门将在审批发放许可证之前,通过街道(乡镇)综合办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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