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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区内立广告牌 业主也能分收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3:31 CCTV《第一时间》

  在很多人眼里,都觉得小区楼顶、电梯间树立的广告牌都跟自个儿没关系。但是,按照今年1月1号实施的《北京市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这些收益都应该属于业主所有,然而,很多物业公司都利用业主不了解,而把这笔钱偷偷 拿走了。最近,一家物业把收益还给业主的举动,倒是让不少人看着吃惊。

  谢先生去年2月份,在华远尚都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按照每月
每平方米9.3元的标准, 一年应交纳4万元左右的物业费。然而就在前几天,谢先生却接到物业公司的通知,要给他减免3000多元的物业费,原因 是作为业主,可以获得一年业权收益的分红。不光是谢先生拿到了这笔分红,只要住在这个小区满一年的业主都有分红可拿。 这个小区2005年在广告经营、场地租赁、人防停车场等“业权”收入共计115万,扣除成本及税收等费用后剩余部分返 给业主,每平米得1.84元,用来冲抵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谢先生在北京买了不止一套房子,但拿到业权收益,却还是 第一次。虽然拿到的3000元分红与每年4万元的物业费相比,仅占了不到10%,但权益的体现远远高于金钱本身。业主 谢奇:即使只能分到几块钱,他觉得是一个主人,真正行使业主的权利。

  据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这次参加业权分配的是刚入住一年的项目,目前收益还不是很多,但随着入住率的 增加,收益还会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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