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五个公开 实行轮岗制度 畅通社会监督 排污费征收更阳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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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4:16 中国环境报 | |||||||||
张寿林 本报讯 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山东省广饶县在做到“五个”公开的同时,坚持实行执法人员岗位轮换制,建立重点岗位用人机制,真正实现了阳光收费新机制。 广饶县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原则,从排污申报、审核、核定
针对执法人员长期与企业接触,容易造成人情执法的弊端,他们采取划片负责、每两年一轮换制度,既明晰了岗位职责,又强化了相互之间的监督,有效避免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通过重点岗位民主评议、定期到企业问卷调查、业务考试、廉洁考核等措施,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重点岗位用人机制。制定了《广饶县环境监察大队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考核,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监察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了重点环节监督制约机制,管核定的不测算,管调查的不处罚,管征收的不测算,各负其责,分工明确,相互监督制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的作用,昼夜值班;设置了投诉箱,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 他们还实行罚缴分离,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严格按程序执行,实行统一票据,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做到取证、处罚和执收三权分立、衔接、监督的运行机制,避免了执法人员与钱款的直接接触,从源头上遏制了执法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进行定期回访,从源头上控制住了污染现象的发生,杜绝违规违法案件,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力而引起的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