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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备案要公示 东莞对建设工程严防违规严格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东莞讯记者昨天从东莞市建设局获悉,该局决定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制度,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事项一律在东莞建设网上公示,并设立投诉电话。

  据东莞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仍有少数工程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验收,有些工程不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还有一些工程建设单位不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因此,对备案资料齐全的,
窗口受理备案后的第二天开始在东莞建设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发现该工程存在质量、安全、或拖欠工人工资和工程款等问题的都可投诉。

  公示期满无不良投诉的工程,立即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公示期内被投诉的工程,对投诉的问题按有关办法处理后方能发证;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局将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则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规定的验收程序或在验收中弄虚作假、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的,市建设局派员核实后,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再予备案。(黄观平)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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