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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被击穿 四天没电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6:22 海峡都市报

  “我已经4天没法烧开水喝了!”家住泉州市区幸福街泉百公寓的吴小姐昨日向帮办记者反映。

  吴小姐住在幸福街泉百公寓C座,这个公寓是泉州百货公司以前建的员工宿舍。吴小姐说,4天前,家里突然断电,跟她同用一个楼梯的十几户家里也没电,电业局过来查过,要百货公司去办理,但是百货公司又说要吴小姐他们自己去办。

  昨日,泉州电业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帮办记者,前几天他们派人到泉百公寓查清楚后,发现停电原因是公寓内部电缆被击穿。但这个电缆的产权属于公寓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应该由物业或者开发商出面委托电业局处理。另外,如果找不到开发商,业主也可以出资委托电业局处理。

  帮办记者了解到,泉百公寓没有设置物业公司,而开发商记者暂时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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