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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疫苗事件责任人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2:50 新闻晨报

  □丁华艳

  据华夏时报报道,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通报了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处理结果,并要求全国范围开展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专项检查。

  过期疫苗群体接种酿祸患

  2005年6月,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多名中小学生因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发生群体性心因反应,311人先后住院治疗,1名儿童因偶合重症感染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这是一起因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而引起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将疫苗销售给安徽省不具备疫苗经营资格的个体供货商张鹏;泗县大庄镇卫生院防保所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从张鹏处购进疫苗,其中部分疫苗已过期失效;泗县大庄镇卫生院防保所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到学校组织群体接种甲肝疫苗。

  多名责任人各领处罚

  目前,浙江、安徽两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泗县大庄镇卫生院防保所进行了罚款处理,安徽省泗县纪检、监察、卫生等部门依法依纪对泗县卫生局局长王忠、副局长王作华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泗县防疫站站长杨杨、副站长朱晨光分别给予撤销行政职务并留党察看1年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张鹏、大庄镇卫生院院长周世明、防保所所长侯华锋和卫生防疫员周士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开展疫苗专项检查

  通报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疫苗和过期失效疫苗,以及不规范接种行为,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各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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